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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“清廉微讲堂”活动的通知
发布日期:2022-10-02 10:12:35    来源:纪委办公室    

各二级学院党总支、机关党总支各党支部:

为进一步筑牢广大党员干部和教职员工思想防线,培养清廉思想,涵养清廉文化,按照《中共金沙集团1862cc委员会关于建设清廉学校的实施意见》有关要求,现在全校范围内开展“清廉微讲堂”活动。有关内容通知如下:

一、讲课时间

2022年10月28日前完成

二、讲课范围

(一)各二级学院党总支;

(二)机关党总支各党支部。

三、讲课内容

重点围绕党风廉政教育、纪法条规、清廉学校建设、纠治“四风”问题等内容开展,根据各院部特色和工作实际,自主确定讲课选题。要坚持“贴近实际、贴近生活、贴近师生、贴近教学”的基本原则,以“身边人讲身边事、身边人讲自己事、身边事教身边人”为基本形式,普及性和创新性并重。

四、讲课形式

(一)讲“清廉微党课”。各党总支(党支部)书记切实履行管党治党“第一责任人”职责,专题或结合政治理论学习、“三会一课”、党员大会等形式,带头讲授廉政党课,紧贴党员干部职工及学生党员思想实际,增强吸引力感染力。

(二)录制并组织观看“清廉微视频”。各党总支(党支部)根据讲课内容录制系列“微视频”,经严格审核后,通过灯塔-山东e支部、二级院部网站、新媒体等平台传播,组织本党总支(党支部)党员和监察对象集体观看,推动廉政教育全覆盖、常态化。

(三)开展实地授课。各党总支(党支部)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开展丰富多彩的清廉教育活动,将讲堂从会议室、教室搬到德廉文化长廊、警示教育园地,展示并讲解党风廉政教育内容,使广大党员和监察对象受到实地感悟。

五、工作要求

(一)各党总支(党支部)要把开展“清廉微讲堂”活动作为推进清廉校园建设的重要内容,认真组织实施,重视活动的资料收集,注重教育效果,及时总结经验做法。

(二)“清廉微讲堂”活动至少选择一种讲课形式进行。活动完成后请认真填写《2022年“清廉微讲堂”活动开展情况登记表》(附件),登记表及授课相关课件、视频、图片等资料请于2022年10月28日前,以各二级院部为单位发至纪委邮箱jw@qtc.edu.cn。(联系人:孙永翠,联系电话:86105202)

附件:2022年“清廉微讲堂”活动开展情况登记表


纪委办公室 党委组织部

2022年10月2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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